港府入境事务处昨天宣布,“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将于7月15日起实施,并由当天起接受申请。届时,现有的“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和“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将会被取消。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指出,新计划旨在吸引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赴港工作,以满足香港对人才的需要,支持香港在经济及其他领域上的发展,提高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此外,港府希望通过新计划,尽量统一内地居民和外国公民赴港就业的条件。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不限行业,也不设限额。输入的内地人才必须拥有香港缺乏或无法即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必须能为香港本地企业的日常运作及有关的行业作出贡献,以促进香港的经济发展。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专才外,该计划也适用于输入艺术、文化、体育以至饮食界的人才,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输入的优才和专才数目由香港本地人力市场的需要自行调节。入境事务处会按既定的申请资格,详细考虑每一宗申请。
新计划准许受聘香港公司的内地人才带同配偶和其18岁以下的未婚和受供养子女赴港居住。因此,该内地人才必须令港府入境处处长信纳其可维持受养人一个合理生活水平的能力。新计划将不接受内地人才其他家属的赴港居住申请。
据介绍,有关申请表格连同所需的证明文件须由在香港的雇主递交给入境事务处。内地人士以游客身份在港逗留期间递交的申请将不被接纳。审批工作一般可于收妥所需的全部资料后4周内完成。申请如获批准,入境事务处会签发一个工作进入许可标签,由在港的雇主转交受聘的内地人才。受聘人必须获得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盖有赴港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将进入许可标签贴在其通行证上,方可赴港工作。目前在港工作或研读的内地人士若提出申请,在获发进入许可标签后,也必须先返回内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适当的赴港签注,才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计划赴港工作。
一般获准赴港的受聘人在入境时会先获批准逗留12个月。如果他们赴港后仍符合有关计划的资格准则,便可获准延期逗留。